合肥市商务局违约侵权事件
发布时间:2015-07-03 14:55编辑:品牌来源:今视网
2012年7月1日。北京美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一份3+2+5年的委托经营合同,负责托管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即先行签署合同期为3年的合同,在3年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上交场馆使用费且...
2012年7月1日。北京美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一份3+2+5年的委托经营合同,负责托管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即先行签署合同期为3年的合同,在3年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上交场馆使用费且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续签为期2年的合同,在2年合同期内按要求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享有后5年场馆经营的优先权。
我司在这3年的托管经营过程中,认真履行了与甲方的约定,完成了预定目标和任务,各项指标均达标!
但近期,甲方突然发函至我司,以各种不正当的理由,强行要求终止合同,不再履行后续的合作协议。这种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合同法》,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和诚信互利的合作精神!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给我司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故,我司已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上诉至人民法院,以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对这一不合理的强制要求,提出严正的抗议!
在此,我们本着客观、公正,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希望通过网络媒体曝光此事件。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此次事件的真实情况。
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带来一丝正能量!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积极介入此事,还我们一个公道!
感谢大家!!!
以下为所谓的政府批示文件
我司对复函的回函
来源:今视网http://sr.jxgdw.com/zh/2827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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