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肺炎致人死亡,谁之过?
----服刑人员谭相礼在郴州监狱非正常死亡记录
服刑人员谭相礼,年方39岁,却在入郴州监狱一年之后,因小小的肺炎撒手人寰,个中缘由,谁之过?监狱管理人员是否对死亡囚犯尽到应尽的健康权保障职责,有没有存在失察或者疏忽过失甚至故意为之?死者家属需要一个答案!
一条活生生的生命白白地走了,责任谁来承担,权利谁来维护,公道何处显现?人难道就这样白白地死了?
谭相礼2013年1月入郴州监狱服刑,入狱不足两年 2014年8月7日,谭相礼的家人接到郴州监狱打来的电话,匆匆赶到了郴州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其时,谭已入住重症监护室,陷入不能自语的地步。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为:重症肺炎、呼吸衰竭; 急性心力衰竭;压疮;重度营养不良伴消瘦。
家属看着诊断书,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为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肺炎会恶化成呼吸衰竭?更不曾想到这个普普通通的肺炎最终要了谭相礼的性命。在医院的诊断书中可以看到,谭被送到医院就诊时,狱警曾向医生陈述:“谭反复出现气促、呼吸困难6月余,6月份入狱后反复出现气促、呼吸困难、每次发作时张口呼吸,大汗淋漓,全身苍白,口唇发绀,四肢发冷,咳嗽、咳少量痰,……高枕卧位后稍等好转但不能缓解,每次发作时入当地医院治疗后好转。”。可知,谭出现上述症状,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这么长时间里,为什么没有人通知家属,郴州监狱是否引起重视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
8月16日,谭因呼吸衰竭、休克而死亡。一个普通的肺炎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最终恶化成呼吸衰竭,让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谁之过?!
家属义愤填膺,渴望查找事件的真相。
从该狱警的陈述可推断出,谭入狱后就反复出现一般肺炎的症状,但监狱并未重视该病情,没有尽到监管之责。既没有发现明确的诊断,也没有监狱医院的住院记录,从2014年1月到8月期间,仅仅是给谭开具了治疗感冒、咳嗽的口服药。直到2014年8月6日上午,谭相礼的一般肺炎恶化转成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时,才迫不得于将其送入监狱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可令人可气的是,监狱医院门诊诊断却仍然未诊断出肺炎,出具的是轻描淡写诊断:营养不良,发热原因待查、肺部感染,白白地把病人的病情耽搁了。
死者家属有理由怀疑,郴州监狱在谭初入狱后就发现了其肺炎反复发作的病情,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正是由于监狱未尽到充分保障服刑人员健康权和生命权的监管之职,不尊重、漠视服刑人员的健康,忽视服刑人员的病情,放任病情发展恶化,最终导致了这起因病耽误治疗造成人员死亡的严重事故。
对于谭相礼的死我们还有诸多疑问:
根据狱警陈述,谭相礼入狱后反复发作, “每次发作时入当地医院治疗后好转”。对于谭相礼的监内资料记录,监狱坚称管理不完善搬迁遗失难以提供。家属难免要问,这“多次”分别是什么时候?当地医院是否就是监狱医院?每次的收治医生是谁?“治疗后好转”的治疗记录如何?“好转”有没有记录?医生有没有对谭相礼的病情反复引起重视?有没有发现或者怀疑是肺炎?有没有发现病情在恶化?有没有及时上报监狱领导?什么时候地点通过什么方式做的上报?收到报告的领导是谁?收到报告后监狱领导又有没有引起重视?做了什么样的处理?等等。
此外,对于8月16日谭相礼死亡当天的治疗和抢救情况,家属也心存疑问。在家属听取医生意见停止自费药进口白蛋白的第二天(16日)上午,家属即先后接到监狱和医生的电话,双方都告知谭相礼的病情依然很危险随时都有可能死亡。然后当天下午五六点即收到监狱和医院双方的病危抢救通知,随即被告知抢救无效死亡。为什么会这么巧?上午刚通知病情不乐观随时有生命危险,当天下午就出现情况并宣告抢救无效。为什么又是双方几乎同时的提前“打招呼”。
家属难免心存疑虑,迫切想要知道16日当天的用药和治疗方案与之前几日相比,到底有没有什么变化?是否存在减少或者取消某种药物、器械治疗的情况?如果有,是否是合理的医疗决策?与谭相礼出现病危是否有直接联系?做出相关医疗决策的医师是否是独立的基于有利于治疗而做出的决策?谭相礼出现病危之后,参与抢救的有哪些医护人员?抢救是否及时?抢救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抢救过程记录(纸质材料或者录像)可供家属查看?谭相礼出现病危之后,参与抢救的有哪些医护人员?抢救是否及时?抢救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抢救过程记录(纸质材料或者录像)可供家属查看?
谭相礼病情被忽视、被延误到底与他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头颅旧伤需要长期用头痛药有没有关?谭相礼16日出现病危并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存在人为因素?
怀疑总归是怀疑,我们期待事实真相,这些疑问最终只能丞待有关部门来一个个解开。
因此,我们强烈呼吁社会关注,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彻查此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甚至犯罪的法律责任。一定要还死者以公道,还逝者以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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